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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炸性环境设备修理、检修、修复和改造 —— 谈 GB3836.13-2013新标准的理解和应用
发布时间:2018-03-26 14:31:23 浏览:

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GB3836.13-2013《爆炸性环境 13部分:设备的修理、检修、修复和改造》标准,自20141114日实施,代替了原来的GB3836.13-1997《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13: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》标准(以下分别简称为新标准、原标准)。由于新标准部分内容的变动和增减引起了不少人的疑虑,特别是有些单位的一线相关人员,常常提到如下问题讨论。

1. 原标准第5.3.1.2条规定了对隔爆接合面缺陷的具体说明、修复要求和修复方法,并有表格和图示说明不连续的无伤隔爆接合面有效数值的计算方法。新标准没有这部分内容了,应该怎么理解?

 对此,提出我们的看法。这部分内容原本就不是IEC防爆标准的内容,是按当时国内情况的需要编写补充的,新标准为了与国际标准一致,把这部分内容删除了,用惯了原修理标准的一线人员修理时,对这类具体问题感到无操作依据。其实,在执行新标准时,只要考虑在隔爆接合面Ll 范围内不得有砂眼、划伤等缺陷即可,发现缺陷都必须要修复,不能修复或不易修复的,均应作废品处理,另外在加工新零件更换损坏件时,不再考虑有”不连续的有 效接合面”叠加情况。“中国制造”都升级了,“中国修理”的要求也应该提高了。

2.有的生产单位提到,隔爆型产品在制造过程中,如果发现隔爆面缺陷能否参照GB3836.13修理标准要求修复呢?   

 答案是否定的。GB3836.13标准只适用于修理单位/或部门,对已取得防爆合格证的产品,在长期使用维护中出现的不合格问题的修复,生产单位不宜参照。 生产单位应严格按产品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制造产品。

3.设备修理后是否必须在设备上设置“修理标志牌”?     

 设备修理后,应该按新修理标准的附录A要求设置“修理标志牌”,因为GB3836.13-2013是强制性标准,本附录是规范性附录。所以,修理单位在被修产品上设置“修理标志牌”,这对设备用户了解设备被修理的情况,以及追溯修理质量是有必要的。

      本文先讨论到这里,欢迎提出问题,和大家讨论防爆标准和防爆安全相关问题 。(本文作者:马经纲、王云生)

注:如转发该文须注明我司南阳金安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网站及文章作者。——2018.3.2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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